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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常青供热站违规收费"回复中存在的问题

来源: 长城网-廊坊频道 作者: 2014-12-17 09: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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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廊坊市常青供热站违规收费

  【回复】廊坊市常青供热站违规收费

  廊坊市建设局回复中存在的问题:

  一、河北省政府与2013年颁布省政府令《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河北省政府令【2013】7号),廊坊市建设局却采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办字【2012】117号)规定执行供热收费,明显的错误执法,有法不依。

  我们于2012年5月4日入住呈祥紫园小区,已具备热计量条件,廊坊市建设局却等到2014年才对热计量进行验收,并在2015年才准备按计量收费,作为监管部门廊坊市建设局明显管理工作不到位,监督不力。按照《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河北省政府令【2013】7号)规定,具备热计量条件而不按热计量收费的,应按面积的85%收费。而常青供热站连续三个取暖季按面积100%收费,明显是违法收费。

  二、汇源明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没有组织供热单位参加热计量验收,按照《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河北省政府令【2013】7号)第三十条规定,不得交付使用,经由市政府协调供热,供热计量未验收的前提下先行供暖。现在已经过去三年了,这么长时间为什么还没组织验收?廊坊市建设局作为对开发建设单位监管部门的职能发挥了什么作用?

  廊坊市常青供热站回复中存在的问题:

  汇源明居小区接入常青供热站供暖后,多次催促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完成供热计量工程验收。至今已经三年了,仍没进行供热计量工程验收。那么,常青供热站为什么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廊坊市建设局反映情况?并且常青供热站不按照热计量收费,也不按照(河北省政府令【2013】7号)规定,具备热计量条件而不按热计量收费的,应按面积的85%收费。连续三个取暖季按面积100%收费。(三年来常青供热站多收的取暖好几百万元)

  2014年10月29日有廊坊媒体报道,常青供热站对其供热范围内应该实行按照热计量收费的23个小区,只对其中16个小区施行按热计量收费,剩余7个小区施行按面积100%收费(应按面积的85%收费),理由是热计量坏了。那么请问售后维修呢?日常维护管理呢?就凭一句热计量装置坏了就能多收老百姓钱吗?常青供热站对危害到自己经济利益的事件就尽其所能,全力解决;对自己有利事件(不按热计量,就能多收费)就能拖就拖,不予解决。

关键词:常青供热站

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