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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连续三次被评为 “省级文明单位”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2014-12-01 09: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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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检察院连续三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本报讯(通讯员李泽军曾峥何华保记者张萌萌)11月21日《河北日报》公布河北2012至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名单,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据悉,该院已连续三次获此殊荣。

  多年来,该院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列为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扎实推进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展现了良好检察形象。注重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大力倡导“心术正、人品好、行大道”,坚持把文明素质教育融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创先争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活动之中。组织干警积极参与“我学习我崇尚我推荐全国道德模范”、河北雷锋、廊坊市道德建设百佳评选等活动,营造了“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的浓厚氛围。唱响“文明铸就和谐”口号,不断深化文明服务活动。组织干警开展“公正司法为民”、“学雷锋志愿普法服务”等法制宣传活动,深入社区、街道宣传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以“践行雷锋精神、促进检民和谐”为主题,成立了4个共计80人的“三关爱”志愿服务队、文明传播志愿服务队、经典诵读志愿服务队、结对帮扶志愿服务队等专门志愿服务队伍,检察干警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困,进一步强化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服务发展大局。

 

关键词:廊坊,检察院

责任编辑:张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