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网友:购物须谨慎 信朋友不如看质量
天津工商部门提醒网友购物须看清质量再购买。 资料图 长城网天津11月26日电(张欣 海龙)11月26日,天津市民张女士在工商人员的见证下,从商家手中拿到了赔偿款1393元。至此,一度出现停滞的申诉问题在工商部门的过问下获得圆满解决。 据了解,张女士的朋友在秦皇岛从事瓷砖生意,她想从朋友那里购买一些瓷砖用于装修。其朋友遂联系了在天津市河北区民权门装饰城的供货商帮助张女士解决瓷砖问题。供货商王先生处没有张女士所需要的瓷砖,遂从塘沽的朋友处为张女士购进了10箱瓷砖。可张女士装修使用5箱后,余下的5箱瓷砖颜色与已使用的瓷砖出现了色差。张女士便与供货商王先生协商退掉余下5箱瓷砖,调进同等数量同颜色的瓷砖,并承诺补偿一定款项。“本来是看在朋友面子上为她帮忙,并没有从中赚钱。现在弄成这样让我左右为难。”王先生感到委屈,拒绝了张女士的要求。张女士见协商无果,便向天津工商河北分局进行了申诉。 接到张女士的申诉后,该局月牙河所工商人员找到销售商王先生宣讲法规,指出其尽管是为朋友帮忙,但毕竟货品出自其手,并为张女士开具有票据,构成了买卖关系,因此根据法律法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义务。在工商人员的耐心说服下,王先生表示认同,并在工商人员的见证下,退还了张女士购货款480元,补偿其铺砖费用913元。 对此,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日常购物中,买卖双方一旦形成合同关系,则不受所谓“朋友关系”的影响,因此应慎重选择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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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