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廊坊国际饭店员工投诉
公休日不能休息 还没报酬
7月23日,管道局下属的国际饭店员工向长城网反映称,在签署劳动合同时约定每个月有4天的公休日,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仅不让休息,而且还没有加班费。员工经过向带班领导反映,得到的答复是:等到员工不在这里上班时一并结清。员工认为这纯粹就是拖欠和欺骗的办法。 此外,员工还反映说,合同规定每天工作8个小时,实际上经常工作在9个小时以上,几乎每天都加班一个多小时,也没有任何报酬。 针对这一情况,廊坊国际饭店近日予以回复: 一、饭店在接待大型活动以及经营繁忙时,会产生适当的加班,所产生的加班时间在经营不忙时由部门安排员工串休或倒休。 二、员工加班饭店按小时给予累计,每累计8小时为加班一天,在奖金中给予加班奖励并适时安排倒休。 三、饭店工资整体施行绩效考核兑现,兑现考核没有全勤奖和加班奖励。 四、饭店员工节假日加班完全按照国家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给予员工200%或300%工资发放。 |
关键词:员工,加班,合同 |
责任编辑:刘振山